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学生工作 > 办事指南 > 正文

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

作者: 编辑: 发布时间:2014-12-23

 

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

一、发放范围和对象:

   国家奖学金发放范围为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不含一年级新生)。

二、发放名额、标准:

  1、国家奖学金额度为每人8000元。

  2、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得同时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但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可同时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3、按我校学生手册规定,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则不再重复获得学校综合奖学金。

三、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任何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活动。

   4、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5、在校期间品学兼优,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在班级前5%且各单科成绩不低于70的特别优秀学生。

   6、根据学校要求,请学院在国家奖学金的推荐人选中推荐校内“十佳学生”。

四、申请、审批程序及发放办法: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奖学金需在“广大—学工系统—学生资助”网上申请和书面同时进行);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要提交本人上一学年各科学业成绩(成绩单可在图书馆副楼三楼大厅自助打印)。

   2、由学院、二级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奖(助)学生名单后,在学院内公示5天,将已公示无争议的国家奖学金名单及其申请材料报学校学生处;学生处审核学生申请资料后,将在校内公示5天。

   3、学生处将已公示且无争议的学生名单报校领导和省教育厅审批后,正式确定我校该学年国家奖学金发放名单。

   4、学校根据上级财政拨款情况,按照到款额度将获奖(受助)学生的奖学金通过学生工行卡划款发放。

   5、国家奖学金上报资料填写要求:《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表格各一式一份。必须严格按照要求统一使用附件中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不得作任何更改,不得使用自制表格。表格只能打印,不得复印。表格填写不得作任何涂改,一人一表,每份限A4纸一页(双面)。(请严格按附件的填表要求操作)

附件下载:《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填表要求》

c/document_library/get_file

时间:Dec 23, 2014 2:52:00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