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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何耀光助学金”推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 发布时间:2014-12-16

关于做好“何耀光助学金”推选工作的通知
一、 资助范围:
“何耀光助学金”资助范围为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
二、“何耀光助学金”名额与标准
“何耀光助学金”资助名额80名。其中一等助学金10人,每人3500元;二等助学金20人,每人2000元;三等助学金50人,每人1500元。
三、资助名额分配原则及名额分配
因何耀光助学金为本学年最后一项助学金,这次资助原则上主要是查漏补缺,使本学年未享受过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本人或者家庭因临时发生重大变故而有困难的非在库学生能够得到资助,因此本次助学金的名额不再如前几项助学金按各学院人数比例来确定,拟由各学院推荐4名学生作为何耀光助学金的候选人。
四、“何耀光助学金” 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任何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好,助人为乐,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活动;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无吸烟、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
6、本学年受资助金额在3000元(含3000元)以内。
五、申请、审批程序:
1、由学生本人应在该年3月5-11日左右提出网上申请,网上申请路径:用个人帐号登录校园网-学工系统-学生资助-申请-填写申请表-何耀光助学金。要求资料填写真实准确,全面完整。不在学校经济困难数据库的学生,还需要附上书面证明:《广州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发生临时变故的相关证明。
2、学生网上填表结束后学院认真审核,并如实填写学院意见,然后提交给学生处审核。该年规定的网申时间内完成网上审核,并将不在库学生的经济困难证明上交学生处。
3、学生处复审学生申请资料,将复审合格的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3天,对有异议的学生将由所在学院重新审核并提交复核意见。
4、由学生处将已公示无争议的贫困生名单报何耀光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正式确定年何耀光助学金获助学生名单。
5、捐赠资金到帐后由学生处将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的工行账户。
时间:Dec 16, 2014 9:04:00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