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学生工作 > 办事指南 > 正文

广州大学“胡育助学金”评定办法

作者: 编辑: 发布时间:2014-12-16

广州大学“胡育助学金”评定办法


一、评定范围和对象
“胡育助学金”的评定范围和对象为广州大学校本部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经济困难学生。
二、“胡育助学金” 评定条件:
1、热爱祖国,关心集体,品德优良,能按时参加学校安排的各项公益活动。
2、学习勤奋,态度认真,成绩良好,无补考科目。
3、遵守学校纪律,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任何处分。
4、家庭经济困难,本人月生活费在200元以下。
5、生活俭朴,无吸烟、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无购置电脑及其他高档消费品。
6、本年度无重复享受其他2000元以上项目的资助。
7、愿意承担适当的志愿者义务工作。

三、“胡育助学金” 评定时间及程序:
1、每年9月进行"胡育助学金"申报、评审及发放工作。

2、由经济困难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胡育助学金申请表》,并附上本人家庭所在地的镇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有效证明。
3、经学生所在班级民主推荐后,由各学院进行审核,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送学生处初审。
4、由学生处公布初审符合资助条件的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3天,对有争议者将由所在学院重新审核并提交处理意见。
5、由学生处将已公示无争议的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报胡育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四、“胡育助学金”名额与标准
(一)资助标准是每人1000元/每年;

(二)资助名额是50人
五、“胡育助学金”管理机构
学校成立“胡育助学金管理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担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管委会下属的秘书处设在学生处,负责助学金评定、发放的具体事务,每年及时向胡育先生和助学金管理委员会汇报开支帐户报告及受资助学生情况。

六、对受助学生的要求
"胡育助学金"的设立,充分体现香港国泰螺丝厂有限公司及胡育先生关心我国教育事业、关心下一代成长,济困助学、回报社会的高尚情怀。因此学校对所有获得“胡育助学金”的学生提出以下要求:
(一)学习胡育先生的高尚情怀,珍惜其给予的关怀和资助,不辜负胡育先生的殷切期望,刻苦学习,发奋成才,立志报效祖国,真情回报社会。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良好,无补考科目。

(三)课余时间应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公益活动,认真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义务工作。
(四)每学期都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学习目标,定期向学校汇报学习情况。
(五)签署《道义契约》,承诺自觉遵守契约的各项要求。

七、网上申请及审核时间:

学生个人申请时间:该年11月初

学院审核时间:11月上旬(相关纸质资料同一天上交)

学生处审核时间:11月底之前

时间:Dec 16, 2014 9:04:00 PM